中宏網8月15日電(記者周慧靜)近日,記者從國家發改委官網了解到,國家發改委辦公廳、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公布的第二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(區)名單。
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(區)創建工作安排,經自愿申報、組織創建和專家評審,現確定青島市、武漢市、鞍山市、上海市浦東新區、上海市嘉定區、無錫市、合肥市、淮北市、蕪湖市、安慶市、福州市、莆田市、鄭州市、宜昌市、咸寧市、瀘州市等16個城市(區)為第二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(區)。
根據要求,各城市(區)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,充分認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城市發展的重要意義,進一步加大城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力度。認真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項工作任務,探索城市信用體系建設的經驗做法,為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發揮示范作用。相關省(區、市)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加強對示范城市(區)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督促,總結推廣經驗,就問題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、人民銀行報告。國家發展改革委、人民銀行將建立跟蹤評估機制,對相關示范城市(區)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評估,并對示范名單進行動態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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